近日,湖南长沙市长沙县万科天空之境小区业主杨先生很闹心,小区外的公交车站竟然是开发商自行建的。
12月11日,杨先生告诉上游新闻(报料邮箱:baoliaosy@163.com)记者称:“买房的时候就看到小区南侧上湾路桥上有一个已建成的公交车站。后来迟迟没看到公交车,询问得知是开发商未报备自行设立,为卖房开发商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呢?”
12月12日,长沙县交通局一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:“情况属实,此公交站台非交通部门设置,可能是开发商自行设立。”长沙县黄兴市监所工作人员回应:“正在向开发商了解情况,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。”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表示:“如果开发商故意误导,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”
上游新闻记者从杨先生展示的图片看到,在马路边有一个类似公交车站的建筑设施,路边停满了电动车。购房合同中载明:“小区南侧设有1个BUS公交站,可能对相邻住宅产生人流、噪音影响。”杨先生说:“在2020年房屋销售时,告知有一个已建成的公交车站,会有两条公交车线路通过此站,且有一条路线为始发路线。公交车站的信息也在购房合同及沙盘中有标注和显示。然而小区交付马上一年半了,至今未看到开通公交车线路,业主们向市长信箱询问,得知‘合同中规划的东南侧公交车站为开发商自行设立’,得到长沙县交通管理局的答复是,此公交站台非交通部门设置,并未向长沙县交通局报备。”
12月12日,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:“经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核实,此公交站台非交通部门设置。公交站台需要在有公交线路经过的前提下设置,目前这里没有公交线路。居民可以将乘车需求向当地社区进行反馈,结合道路通车条件,与交通运输局商议拟订切实可行的公交线路开通(调整)方案,交通运输局再依程序审核决定是否开通或调整线路。”